首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2016年) 五、 积极推进社会协同共治 (十六)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2016年) (十六) 五、 积极推进社会协同共治 (十六) 鼓励社会监督。引导劳动者、用人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人力资源市场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利用来信来访、互联网、举报电话、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及时发现和查处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跟踪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对投诉的数据分析,对有多次投诉或不良评价的监管对象实施预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十五)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