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2016年) (十)
(十) 提升公共服务规范化水平。认真落实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以及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等费用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变换名目继续收费。全面实行服务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和窗口明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发挥好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着力加强服务窗口作风建设,塑造良好形象,提升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