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2022年) 4. 坚持灵活高效,充分发挥协商调解柔性高效、灵活便捷的优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案结事了人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五、 健全联动工作体系 (十六)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2022年) (十六) 4. 坚持灵活高效,充分发挥协商调解柔性高效、灵活便捷的优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案结事了人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五、 健全联动工作体系 (十六) 强化调解与仲裁、诉讼衔接。完善调解与仲裁的衔接,建立仲裁员分片联系调解组织制度。双方当事人经调解达成一致的,调解组织引导双方提起仲裁审查申请或者司法确认申请,及时巩固调解成果。仲裁机构通过建议调解、委托调解等方式,积极引导未经调解的当事人到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加强调解与诉讼的衔接,对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适宜调解的纠纷,先行通过诉前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推进劳动人事争议“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开展全流程在线委派委托调解、音视频调解、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工作。建立省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库,并将符合条件的调解组织和人员纳入特邀调解名册,参与调解化解重大疑难复杂劳动人事争议。依法落实支付令制度。 (十五)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