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稳定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2009年) 二、
二、 积极支持和鼓励劳动关系双方共同稳定就业局势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局势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将促进企业发展和保障职工权益有机结合起来,支持、鼓励和引导劳动关系双方相互合作,共渡难关。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和有关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政策措施,加强就业服务工作,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帮助和鼓励困难企业尽量稳定用工岗位。各级企业联合会要会同有关企业组织,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切实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加强管理、技术创新主动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并根据实际采取在岗培训、轮岗轮休、协商薪酬等措施,尽最大努力不裁员或少裁员,特别是引导国有大中型企业带头不裁员,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做出努力。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引导和鼓励职工关心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坚持依法推进、互利共赢、共同协商、因地制宜的原则,大力开展工会、职工与企业的“共同约定行动”,引导职工理解并支持企业采取弹性工时、在岗培训、协商薪酬等措施,动员广大职工为企业发展献计出力,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共谋发展。各级三方要推动落实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搞好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培训,提升职工的技能素质,为企业走出困境和实现新发展储备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