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着力发挥骨干企业创新带动创业作用。以链主企业、龙头企业为主导,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创新平台等,支持带动更多创业者和创业企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创新核心技术和产品。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加强分层分类扶持,加大服务力度,指导中小企业提升公司治理、精细管理和合规管理水平。建立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加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支持培育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分类培育壮大农业企业,分行业分层级打造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链主”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