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四)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年) (四)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四) 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情形。 (三)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