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013年) 表 B.6

表 B.6 烧伤深度分度

程度 损伤组织 烧伤部位特点 愈后情况

Ⅰ度 表皮 皮肤红肿,有热、痛感,无水疱,干燥,局部温度稍有增高 不留瘢痕

Ⅱ度

浅Ⅱ度 真皮浅层

剧痛,表皮有大而薄的水疱,疱底有组织充血和明显水肿;组

织坏死仅限于皮肢的真皮层,局部温度明显增高

不留瘢痕

深Ⅱ度 真皮深层

痛,损伤已达真皮深层,水疱较小,表皮和真皮层大部分凝固

和坏死。将已分离的表皮揭去,可见基底微湿,色泽苍白上有

红出血点,局部温度较低

可留下瘢痕

Ⅲ度

全层皮肤或

者皮下组织、

肌肉、骨骼

不痛,皮肤全层坏死,干燥如皮革样,不起水疱,蜡白或者焦

黄,炭化,知觉丧失,脂肪层的大静脉全部坏死,局部温度低,

发凉

需自体皮肤移植,有

瘢痕或者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