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013年) 表 B.6
表 B.6 烧伤深度分度
程度 损伤组织 烧伤部位特点 愈后情况
Ⅰ度 表皮 皮肤红肿,有热、痛感,无水疱,干燥,局部温度稍有增高 不留瘢痕
Ⅱ度
浅Ⅱ度 真皮浅层
剧痛,表皮有大而薄的水疱,疱底有组织充血和明显水肿;组
织坏死仅限于皮肢的真皮层,局部温度明显增高
不留瘢痕
深Ⅱ度 真皮深层
痛,损伤已达真皮深层,水疱较小,表皮和真皮层大部分凝固
和坏死。将已分离的表皮揭去,可见基底微湿,色泽苍白上有
红出血点,局部温度较低
可留下瘢痕
Ⅲ度
全层皮肤或
者皮下组织、
肌肉、骨骼
不痛,皮肤全层坏死,干燥如皮革样,不起水疱,蜡白或者焦
黄,炭化,知觉丧失,脂肪层的大静脉全部坏死,局部温度低,
发凉
需自体皮肤移植,有
瘢痕或者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