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013年) 6 附则 6.18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013年) 6.18 6 附则 6.18 本标准所涉及的体表损伤数值,0~6岁按50%计算,7~10岁按60%计算,11~14岁按80%计算。 6.17 目录 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