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013年) 6 附则 6.10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013年) 6.10 6 附则 6.10 本标准四肢重要神经是指臂丛及其分支神经(包括正中神经、尺神经、桡神经和肌皮神经等)和腰骶丛及其分支神经(包括坐骨神经、腓总神经、腓浅神经和胫神经等)。 6.9 目录 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