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培训基地基本要求(试行)(2016年) 2. 设备与设施:呼吸机、心电监护仪等重症监护必须设备;便携式脑电图、体感诱发电位等神经电生理检查设备;便携式床旁彩超、体外膜肺氧合机(ECMO)、人工肝或器官体外灌注保存修复设施设备;器官获取器械、器官保存箱、灌注液、保存液、纤维支气管镜、药品、耗材等;专用车辆,包括人体器官移植协调员专用通勤车、器官捐献者转运车(配备呼吸机、ECMO等)、器官获取手术专用车、器官运输专用车;信息化设备,包括信息报送和传输功能的计算机等设备;器官获取培训教学设施,如模拟人等。 三、 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培训基地基本要求(试行)(2016年) 三、 2. 设备与设施:呼吸机、心电监护仪等重症监护必须设备;便携式脑电图、体感诱发电位等神经电生理检查设备;便携式床旁彩超、体外膜肺氧合机(ECMO)、人工肝或器官体外灌注保存修复设施设备;器官获取器械、器官保存箱、灌注液、保存液、纤维支气管镜、药品、耗材等;专用车辆,包括人体器官移植协调员专用通勤车、器官捐献者转运车(配备呼吸机、ECMO等)、器官获取手术专用车、器官运输专用车;信息化设备,包括信息报送和传输功能的计算机等设备;器官获取培训教学设施,如模拟人等。 三、 具备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培训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 人体器官移植培训导师。至少有5名培训导师,其中至少2名为主任医师。培训导师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八)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