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2011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2011年) 第九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是: 负责处理管辖范围内的人事争议。 决定仲裁员的聘任和解聘。 法律、法规规定由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承担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