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五章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产品防伪是指防伪技术的开发、防伪技术产品的生产、应用,并以防伪技术手段向社会明示产品真实性担保的全过程。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实施细则另行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年1月公布的《防伪技术产品管理办法(试行)》(技监局综发〔1996〕22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