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第五十六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010年12月29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3号公布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2014年2月14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1号公布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2016年3月17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5号公布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2010)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2014)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6) 第五十五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