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第十条

第十条 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公开监督抽查结果。

未经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监督抽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