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二章 免检条件及审定程序 第八条 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2000年) 第八条 第二章 免检条件及审定程序 第八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企业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签署审查意见,报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