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3年) 6.

6. 起始规模小于3万吨/年、单线产能小于1万吨/年氰化钠(折100%),单线产能5000吨/年以下碳酸锂、氢氧化锂(回收利用除外),少钙焙烧工艺重铬酸钠,干法氟化铝、中低分子比冰晶石生产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