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 5.

5. 用于辐射、有毒、可燃、易爆、重金属、二噁英等检测分析的仪器仪表,水质、烟气、空气检测仪器,药品检验用质量数大于1000原子质量单位(amu)的质谱仪,色质联用仪以及相关的自动取样系统和样品处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