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四条 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 第四十四条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四条 在科技项目执行中有造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项目承担单位和个人,部科技主管部门将其纳入科研信用记录,并实行责任追究。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