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 第六章 成果管理 第三十六条 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成果管理 第三十六条 实行科技成果登记制度。凡通过部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鉴定(评审)的科技成果,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按照《交通运输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履行登记手续。 引用法条 科技成果登记办法(2000)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