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项目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不通过验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通过验收:
项目目标任务完成不到85%的;
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有弄虚作假和剽窃他人科技成果行为的;
擅自变更任务书(合同)考核目标、研究内容的;
经费使用存在严重问题的。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通过验收:
项目目标任务完成不到85%的;
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有弄虚作假和剽窃他人科技成果行为的;
擅自变更任务书(合同)考核目标、研究内容的;
经费使用存在严重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