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2010年) 二、 监督管理范围 (二)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2010年) (二) 二、 监督管理范围 (二) 央企设在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应依照当地的相关法律,接受所在地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