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2015年) (十)

(十) 建设管理模式确定程序。项目法人在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设计文件时,应明确拟采用的建设管理模式(包括相应的监理选择方式)并提交相关的材料。设计文件批复时要明确项目建设管理模式,以及建设管理法人、法人代表及项目主要负责人等,采用代建模式的,应明确代建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等。项目建设管理模式、项目建设管理法人等变更时,应报原审批设计文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