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的指导意见(2013年)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的指导意见(2013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各有关港口、航运企业,部属有关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各有关港口、航运企业,部属有关单位: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