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2014年) 2.

2. 理顺部门层级关系。顺应行政权力下放、管理重心下移的要求,进一步理清部、省、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事权范围,构建分工合理、权责一致的交通运输政府部门层级关系。市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要重点履行好统筹协调、制订政策、监督指导等方面的职能;区县级交通运输部门侧重于行政执行职能,加强综合管理,强化公共服务。进一步理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各门类管理机构、各门类管理机构与执法机构、执法机构之间的管理关系,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切实解决多头管理、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进一步理顺条块管理模式,条与块之间要形成各司其责、相互配合、良性互动、形成合力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