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2014年) 5.
5. 禁止变相审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管理,严禁以“红头文件”等方式设定审批事项,严禁以各种形式变相设置审批事项。严禁以事前备案、出具备案证明、登记、注册、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达标考核等形式或者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严禁借实施行政审批变相收费或者违法设定收费项目;严禁将属于行政管理的事项转为有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服务事项,搞变相审批、有偿服务;严禁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名,变相恢复、上收已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