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2015年) 完善信用评价制度。结合行业特点,分领域制定信用评价办法及评价标准,对信用评价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程序以及动态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发挥行业学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信用评价。

完善信用评价制度。结合行业特点,分领域制定信用评价办法及评价标准,对信用评价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程序以及动态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发挥行业学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信用评价。

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建立行业统一的信用等级,按照5级(AA、A、B、C、D,分别对应好、较好、一般、较差、差)确定信用等级,并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明确失信行为。建立完善交通运输行业失信行为目录,作为开展信用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将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直接列入失信记录。

规范信用评价活动。加强对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引导评价机构依法开展活动,严格评价程序,坚持规范运作,做到标准公开、程序公开、客观公正,对评价机构弄虚作假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