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2012年)

发布机关 交通运输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

一、 充分认识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 全面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实施工作

(一) 切实加强收费站管理。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对公路收费站现有收费车道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按照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要求,在适当地点提前设… (二) 切实加强收费公路出行信息服务。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重大节假日期间要通过高速公路信息情报板、交通广播、电视、网站、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体,及时发… (三) 切实加强收费公路服务设施运行管理。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部《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交公路发〔2009〕31号)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行… (四) 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工作。 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是国家规范收费公路管理,促进公路交通科学发展的重要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体现了服务为本、畅通主导的要求,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