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年) 4. 采取“退一进一”或“退多进一”方式被替换退出省际危险品船运输市场的船舶,未经许可,不得重新进入原有市场。被替换船舶申请注销《船舶营业运输证》时,应在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注销原因中选择“退出省际运输市场”或“船舶报废”。 五、 积极推进证书电子化应用 (二) 在国内水路运输监督检查中,船舶既可以提供随船携带的纸质《船舶营业运输证》,也可以提供二维码等可实时查验的电子信息。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年) 本通知自2020年6月10日起施行,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国内水路集装箱班轮运输实施备案管理的通知》(交办水〔2014〕148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融资租赁船舶运力认定政策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3年第81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国内船舶融资租赁管理的通知》(厅水字〔2008〕1号)、《交通部关于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坐客船和客运班车享受与因公致残的现役军人同样待遇的通知》(交水发〔2001〕139号)同时废止。 4. 采取“退一进一”或“退多进一”方式被替换退出省际危险品船运输市场的船舶,未经许可,不得重新进入原有市场。被替换船舶申请注销《船舶营业运输证》时,应在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注销原因中选择“退出省际运输市场”或“船舶报废”。 五、 积极推进证书电子化应用 (二) 在国内水路运输监督检查中,船舶既可以提供随船携带的纸质《船舶营业运输证》,也可以提供二维码等可实时查验的电子信息。 本通知自2020年6月10日起施行,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国内水路集装箱班轮运输实施备案管理的通知》(交办水〔2014〕148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融资租赁船舶运力认定政策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3年第81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国内船舶融资租赁管理的通知》(厅水字〔2008〕1号)、《交通部关于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坐客船和客运班车享受与因公致残的现役军人同样待遇的通知》(交水发〔2001〕139号)同时废止。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