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2022年) 二十六、

二十六、 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九条:“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