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2022年) 十四、

十四、 第三十七条改为第三十八条,修改为:“货运站经营者应当按照货物的性质、保管要求进行分类存放,保证货物完好无损,不得违规存放危险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