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2023年) 八、

八、 第五十二条改为第五十四条,修改为:“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针对不同风险,制定具体的分级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