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合格审定规则》和废止《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制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合格审定规则》和废止《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制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 发布机关 交通运输部 效力 现行有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交通运输部决定修改《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合格审定规则》(民航总局令第52号),废止《民用… 一、 对《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合格审定规则》作如下修改: 二、 对《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制管理规定》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2016年5月22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