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2021年) 一、

一、 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港口危货储存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本规定经考核合格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