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16年) 二、

二、 将第十条中的“考核合格的,由交通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修改为“考核合格的,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