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2018年) 六、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2018年) 六、 六、 将第十七条改为第十八条,第一款中的“对立法立项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修改为:“对立法立项建议进行评估论证”;并删除第二款。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