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网上办理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三章 办理流程 第十五条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网上办理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办理流程 第十五条 许可受理单位应依据审批登记号将许可审批结果提交网上办理平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网上办理平台将通过短信、邮件以及网上发布等方式自动将审批过程中的阶段性意见及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并将行政许可网上办理的全部信息提交电子监察平台。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