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2011年) 第三章 证件发放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2011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证件发放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 持证人应当妥善保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不得损毁、涂改或者转借他人。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