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1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上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 执法部门应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执法部门实施行政执法的行为,有权申诉或者检举;执法部门应当认真审查,发现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