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1年)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回避 第十五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1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回避 第十五条 检测、检验及技术鉴定人员、翻译人员需要回避的,适用本节规定。 检测、检验及技术鉴定人员、翻译人员的回避,由指派或者聘请上述人员的执法部门负责人决定。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