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1年) 第八章 案件终结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1年) 第一百二十三条 第八章 案件终结 第一百二十三条 经过调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没有违法事实的; 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终止调查时,当事人的财物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第一百二十二条 目录 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