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1年) 第七章 执行 第三节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二十一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1年) 第一百二十一条 第七章 执行 第三节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二十一条 执法部门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强制执行申请、不予强制执行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一百二十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