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1年) 第七章 执行 第一节 罚款的执行 第一百零三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1年) 第一百零三条 第七章 执行 第一节 罚款的执行 第一百零三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部门可以依法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原罚款的数额。 第一百零二条 目录 第一百零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