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行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 第七章 培训监督 第二十一条 交通运输行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七章 培训监督 第二十一条 交通运输行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受主管部门委托按计划组织的培训,严禁以赢利为目的,不得借培训之名组织与培训内容无关的游览和娱乐活动。对违反规定假借政府名义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第二十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