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2018年) 第五章 审议与公布 第四十六条 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2018年) 第四十六条 第五章 审议与公布 第四十六条 公布规章的命令应当载明规章的制定机关、序号、规章名称、通过日期、施行日期、公布日期和签署人等内容。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