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2013年) 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五条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2013年) 第五条 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五条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