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2013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