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2008年) 第九章 接受群众求助 第六十五条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2008年) 第六十五条 第九章 接受群众求助 第六十五条 交通警察遇到属于《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受理范围的群众求助,应当做好先期处置,并报110派员处置。需要过往机动车提供帮助的,可以指挥机动车驾驶人停车,请其提供帮助。机动车驾驶人拒绝的,不得强制。 引用法条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2003) 第九章 目录 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