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2008年) 第八章 执行交通警卫任务 第六十三条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2008年) 第六十三条 第八章 执行交通警卫任务 第六十三条 交通警察在路口执行警卫任务时,负责指挥的交通警察应当用手势信号指挥车队通过路口,同时密切观察路口情况,防止车辆、行人突然进入路口。负责外围控制的交通警察,应当分别站在路口来车方向,控制各类车辆和行人进入路口。 第六十二条 目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