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4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