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07年) 第二十六条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07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广播电影电视、电信等主管部门不履行规定的职责,或滥用职权的,要依法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